关于征求《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根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《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,结合本区工作实际,我局会同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《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》进行了修订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。现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各街道公告栏公开征求意见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(资料图)
一、《征求意见稿》修订的主要内容
修订后的《征求意见稿》共11条,与原实施方案条目相同。主要补充了政策依据,根据上位文件完善了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制入学的条件、学位安排办法和学位补助政策。
二、公开征集意见的时间
2023年3月9日至20日。
三、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
(一)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:haizhuxiaojiaoke@163.com。
(二)提交书面信函: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,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,邮编:510220)
提交意见建议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并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,否则不予受理。
附件: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
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
2023年3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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